首页
健康资讯
医生资讯
健康问答
医院查找
疾病百科
天气
网站导航
揭秘乙肝大三阳的进化史

更新时间:2011-01-04 09:38:21

“大三阳”人群的传染性和乙肝病毒DNA检查(HBV DNA检查)结果一般成正比。如果乙肝病毒DNA检查结果在105copies/ml以上,说明传染性比较强。乙肝健康知识手册  如果是肝功异常的“大三阳”患者,这些患者不但传染性强,而且肝功能检查结果转氨酶、胆红素等指标已有了较明显的异常,说明肝脏肝细胞有炎症表现,需要考虑积极的治疗。对这样的患者首先应抑制肝炎元凶——乙肝病毒的复制,要选择恩替卡韦、替比夫定等具有强效病毒抑制作用的抗病毒药物。在病毒抑制的同时。要选择具有“大三阳”转“小三阳”,即e抗原转换作用的药物来积极的抗病毒治疗。  在治疗的同时,要注意休息保养。平时要规律作息,避免饮酒和过于劳累,定期做肝功能检查。同时,由于乙肝治疗疗程相对较长,要考虑在抗病毒治疗中,定期检测不良反应,如果出现不良反应要在专科医生指导下考虑是否应中断或停止抗病毒治疗。在目前的抗病毒药物中,阿德福韦、干扰素被认为是不良反应较高的药物,分别有明显的肾毒性和血细胞抑制作用。替比夫定和拉米夫定则相对不良反应较少。  “大三阳”乙肝患者如果未得多及时的、科学的、系统的治疗,则较“小三阳”乙肝人群更容易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癌。  俗称的大三阳,即是两对半检查中,表面抗原(HBsAg)、e抗原(HBeAg)和抗核杭体(HBcAb)为阳性。  俗称的小三阳,即是两对半检查中,表面抗原(HBsAg)、e抗体(HBeAb)和抗核杭体(HBcAb)为阳性。幼儿感染乙肝病毒的前数年至十余年间,病毒和机体“和平共处”,血清中表现为大三阳,因此大三阳也反映了机体中病毒在不断复制繁殖,而届时肝脏的损害通常较轻,有相当一部分被感染者,尤其是女性被感染者,病毒可长期或终身和机体“和平共处”,如此我们称为“病毒携带者”,即机体长期携带了乙肝病毒,而肝脏损害较轻,可以生活到60-70岁以上,没有明显症状,并不一定因肝脏疾病病故,他们主要起着传染源的作用。  而更多的被感染者在13-23岁,由于机体免疫系统的成熟,能识别受感染的肝细胞而出现清除这些受感染肝细胞的反应,自然这是机体自身的一种保护反应,其结果是大量病毒被清除,而同时被感染的肝细胞也遭到破坏,如此反复的清除、破坏过程,也就是机体自身的自限性愈复(自愈)过程。若干年后病毒基本清除,血清中的e抗体出现,e抗原相继消失,也就是从大三阳转成了小三阳。由此可见,从大一阳转成小三阳的过程,对大部分的乙型肝炎病人(变异株感染除外)来说象征着病毒被基本清除,或者说基本自愈,将来不会再有肝炎活动,若被感染者在25-30岁前完成此过程,则将来基本不会发生肝硬化、肝癌了。  遗憾的是,仍有相当比例(约2/3)的被感染者,其自身的清除反应,不能完全清除肝内潜伏的病毒,在若干周、月、年后,病毒的复制、清除、肝脏的修复周而复始地进行,因此小三阳又转为大三阳,大三阳又转为小三阳,甚至始终是强强、弱弱的大三阳而病毒未得清除,这部分被感染者的未来,则是肝脏不同程度的纤维化,部分病人40岁左右已发展为肝硬化,甚至出现了腹水或癌变,此时尽管转成了小三阳,也仅仅表示病毒被大多清除但肝脏损害已相当严重了。部分病人肝硬化后肝炎还在活动,说明清除反应仍在进行,肝脏的损害还在发展,机体自身清除病毒的保护反应,给自身肝脏组织带来了越来越严重的不可逆的损害,最终可使人生终于肝脏的病损,真是不可思议而伤心的结果。  由此可见,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若在25-30岁以前完成,对机体来说是完成了清除病毒的过程,肝脏的损害也较轻;如果大三阳转来转去,或持续大三阳,而清除反应(肝炎持续活动,转氨酶反复升高)持续进行,则40岁前后,对大多数慢性乙肝病人来说,即使转成了小三阳,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肝纤维化或肝硬化。如果终身持续为大三阳,没有明显的肝炎活动(肝功能始终正常),也许还能生活到60-70岁呢,可见大三阳不一定都要转为小三阳。大三阳转为小三阳是机体清除病毒的表现,但带来的肝脏损害不能轻视。因此,是转为佳还是不转为佳,该转不该转以上的道理就明白了。我们多年的经验是,只要肝功能正常,就不必启用干扰素,更不必去选择那些不成熟的、无科学依据的转阳治疗 。
健康导航
疾病
医生
中医
男性
孕育
资讯
美容
减肥
医院
女性
老人
饮食
症状
检查
问答
体检
急救
护理
健康
温馨提示
进入夏季是中暑、热中风、肩周炎、水中毒、肠炎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同时也是腹泻、消化不良的高发季节,广大网民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些疾病的预防,网民如出现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Copyright © 2000-2017 jiankang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