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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曾经消失的疾病:梅毒

更新时间:2011-01-27 14:46:32

什么是梅毒?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解放前梅毒发病率很高,解放后,我国政府封闭妓院,取缔娼妓,大力开展防治工作,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基本消灭了梅毒。80年代后,梅毒再次从国外传入我国,其发病率目前占性传播疾病的第四位。  梅毒有哪些危害?  I期及II期梅毒(早期梅毒)主要侵犯皮肤及黏膜,特点是传染性大、破坏性小。  III期(晚期梅毒)除侵犯皮肤、黏膜外,还可侵犯心血管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特点是传染性小、破坏性大。胎传梅毒还可殃及胎儿,造成死胎、流产、早产及胎传梅毒。  有哪些传播途径?  梅毒主要传播途径有:  1 性接触传染:最主要的传播途径,约占95%以上。未经过治疗的梅毒患者,在感染后的1~2年内最具有传染性,因为患者的皮肤或黏膜损害处(或渗出液)含有大量梅毒螺旋体,极易通过性接触使对方受到感染。  2 血液感染:输入梅毒患者的血液或血制品。  3 胎传:孕妇感染梅毒,由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引起胎儿在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4 其他:少数可通过性接触以外途径导致传染,如接吻、哺乳或接触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如衣裤、毛巾、牙刷、便器、剃刀等。  早期梅毒有哪些症状?  硬下疳:是梅毒螺旋体进入人体后最初的损害,潜伏期平均2~4周,多为发生于外生殖器的无痛性、触之较硬的浅溃疡或糜烂面,可伴同侧腹股沟淋巴结肿大。Ⅰ期梅毒的另一个特点是“自愈性”,即不经治疗(或患者自行外涂抗生素软膏),2~4周后皮损会自行消退,局部不留痕迹或仅有色素沉着,患者往往误认为疾病已愈,而不再就医,但此时,梅毒螺旋体已经淋巴系统进入血循环,导致全身播散。  下一页:梅毒怎样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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