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临床表现,常分为痫性发作和癫痫症两方面,(本节主要以痫性发作分类)为其主要临床表现叙述。1981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根据发作时的临床表现及脑电图改变对癫痫发作进行了分类,一直为国际上沿用至今。
1.部分性发作(局部起始的发作)
(1)单纯部分性发作(不伴意识障碍):
①有运动症状。
②有体感或特殊感觉症状。
③有自主神经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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