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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

更新时间:2012-12-06 11:17:01

婴幼儿期的喘息症状主要为咳嗽、喘息、呼吸急促、夜间憋醒、语言不连续及喂养困难,诱因多为呼吸道病毒感染、运动、大哭、大笑和情绪波动。

呼吸道病毒感染、环境中过敏原的暴露、伴有过敏性鼻炎、胃食道返流也可以引起哮喘。

在变应原诊断方面,除病毒感染外常见的是室尘螨,其次是霉菌、蟑螂、蚕丝等吸入过敏原。

年龄<3岁的婴幼儿,婴幼儿哮喘的诊断标准是:(1)喘息发作≥3次;(2)发作时双肺闻及以呼气相为主的哮鸣音,呼气相延长;(3)具有特应性体质,如婴幼儿湿疹、变应性鼻炎等;(4)一级亲属中有哮喘病等过敏史;(5)排除其它婴幼儿时期的喘息疾病。凡具有以上第(1)、(2)、(5)条即可诊断哮喘。若喘息仅2次,又具有第(2)、(5)条时,先诊断为可疑哮喘。若同时具备第(3)或第(4)条时,可进行哮喘治疗性诊断,阳性者诊断为哮喘。

对于症状不典型的患儿,同时在肺部闻及哮鸣音者,可酌情采用以下任何1项支气管舒张试验协助诊断,若阳性可诊断为哮喘:(1)速效β2受体激动剂溶液或气雾剂吸入;(2)以0.1%肾上腺素0.01ml/kg皮下注射(最大不超过0.3ml/次)。在进行以上任何1种试验后的15~30分钟内,如果喘息明显缓解,哮鸣音明显减少者为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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