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09-23 13:27:27
如果血压达到20.0/13.3千帕(150/100毫米汞柱)水平即需住院观察治疗,以防高血压的发展,但降压不宜过低,以免影响胎儿供血。
首选选择性β受体阻滞剂如氨酰心安等,临产前慎用钙离子拮抗剂以免抑制子宫平滑肌收缩,不宜用胍乙啶、利血乎、心得安等药物,以免造成胎儿流产和死胎等,忌用可导致胎儿死亡的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必要时需考虑中止妊娠。
(实习编辑:周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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