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09-23 23:58:22
“肾取石”变“肾摘除”
“医院跟我们保证能做,不用担心。”仇先生说,住院当天他凑钱交上8000元,之后又补上余下的1800元左右,“肾取石”手术在住院后的第二天,即8月8日进行,负责医师是缪医生。
没想,这次手术后,妻子在医院住了25天,之后在家修养了3个月,病情仍不见好转,仇先生说,他带妻子回医院拔管时,终于被告知,其妻子的肾里还残留结石,必须再动一次手术,但这次得去第一医院开刀。因再拿不出第二次手术的费用,金尚分院表示,让仇先生写欠条,由医院先垫付。
同年11月,仇先生的妻子被送到第一医院动手术。据仇先生讲述,手术共进行两次,在元月的手术中,当时的主刀医院说“病情有变必须进行肾摘除手术,否则病人有危险”,仇先生无奈只得签下“手术同意书”。据金尚分院称,在第一医院的费用院方共垫付4.26多万元。
“主治医师”到底是谁
回家后,仇先生和妻子越想越不对劲,认为手术前金尚分院没有告知他们会出现这一结果,明显存在过失。于是,仇先生回到金尚分院,要求查看主治医师的执业资格证。
“没想医院说,有没资格证不关我的事。”仇先生说,在他多次找医院后,突然被告知,负责医师缪医生辞职回家了。“甚至现在,还跟我说当时是他们医院郭主任主刀的。”
针对仇先生的疑问,记者昨日前往金尚分院。该院副院长彭东旭称,第一次手术,因该病人情况复杂,手术做了一半后,他们就紧急请来上级医院——第一医院秘尿外科医生参与。
而对于仇先生认定的主治医师缪医生,院方称他在手术中只是一名助手,主刀的是他们院的郭主任。“我们还为她垫付了第一医院的费用”,彭副院长说,虽然医院并不存在过失,但基于人道主义,院方在该病患住院期间还去探望过。
而仇先生称,他从头到尾都不曾见到过该名郭主任。
至于该医院缪医生的“有证无证”以及“突然离职”,彭副院长称,该名医生在医院工作不到一个月,是否有资格证,只有他们的上级医疗部门才有资格查看,“而离职,这只是医务人员的正常流动”。
记者随后咨询厦门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据该委员会一韩姓负责人介绍,除非出现“肾结核”、“肾肿瘤”或者其他不得已原因,才必须摘除肾。据称,如属事故,家属可通过法院起诉医院人身损害。
至于涉嫌事故等级高低、主刀医生是否具备资格,该负责人称,这些由病人家属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由出事医院向所在区医疗部门的医政科提起医疗事故鉴定后,他们会进入调查程序来判定,这其中,个人是无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
(责任编辑:温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