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资讯
医生资讯
健康问答
医院查找
疾病百科
天气
网站导航
跆拳道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更新时间:2010-09-24 02:23:20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中获得前八名者;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在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中获得前六名者; (二)在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三、一级运动员: 在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中获得前六名者。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二)在国家体育总局主办的比寨中获得前八名者。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地、市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者; (二)在县(区)级比赛中获得第一名者

  注:上述比赛须有同级别八人以上参加,方可授予等级称号。

(实习编辑:何丽丽)

健康导航
疾病
医生
中医
男性
孕育
资讯
美容
减肥
医院
女性
老人
饮食
症状
检查
问答
体检
急救
护理
健康
温馨提示
进入夏季是中暑、热中风、肩周炎、水中毒、肠炎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同时也是腹泻、消化不良的高发季节,广大网民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些疾病的预防,网民如出现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Copyright © 2000-2017 jiankang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