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健康资讯
医生资讯
健康问答
医院查找
疾病百科
天气
网站导航
“医保病种目录”滞后应当重视

更新时间:2010-09-21 11:16:43

海口一女职工阿兰(化名)患上了一种名叫“肝结核”的“罕见”病,住院治疗后,近日她去医保报销,却被告知“肝结核”不在海南省医保病种目录之列,因而无法报销。

  且不说,结核病是危害我国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国家实行免费治疗政策。政府不是早就设立了“结核病防治专项经费”吗?肺结核病能获免费治疗,“肝结核”呢?这个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去探讨。

  我要说的是,参加了医保,得了少见的病却报销不了,是个尴尬。但对阿兰,更是个苦恼。要说尴尬,首先应该是医保管理部门。未知他们是否感到?参加了医疗保险,得了“罕见”的病,治疗花了大钱,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险服务,这是什么事?

  医保,实行“病种目录”管理方式,自有它的道理,本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像肝结核在临床尚不多见,诊断亦十分困难这类病种,制定“医保病种目录”的有关人员囿于知识面不宽,或考虑不周,受保人遇到新问题,应该怎么办?只是“无法报销”一推了之?能够这样简单处理吗?于心何忍?

  再说,“病种”也是处于“发展”状态的,“艾滋病”的发现历史不长,“非典”也是忽然冒出。正如阿兰说的,“万一再有其他人得了另外的什么罕见病怎么办?再说了,得什么病也不是个人能够左右的啊!医保病种目录应该把病种规定得更宽泛些。”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考量,能否建立特事特办的机制,以解决“医保病种目录”滞后的问题?可否效仿法律界,“法律不明文规定禁止的就不违法”,“医保病种目录”可否改为凡是不在“医保中禁止报销病种目录”中的病种都可报销。

(责任编辑:姚青)

健康导航
疾病
医生
中医
男性
孕育
资讯
美容
减肥
医院
女性
老人
饮食
症状
检查
问答
体检
急救
护理
健康
温馨提示
进入夏季是中暑、热中风、肩周炎、水中毒、肠炎等疾病的高发季节,同时也是腹泻、消化不良的高发季节,广大网民要高度重视做好这些疾病的预防,网民如出现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腹痛、腹泻、恶心、呕吐、发热及全身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就医。
Copyright © 2000-2017 jiankang4.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