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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可行性讨论

更新时间:2011-01-12 14:35:13

沸沸扬扬的哈尔滨事件现在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官方说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探索精神,我上网查看了一下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的可行性,讨论可以,请勿出口成脏。
  
  先看一些常规医学知识。
   什么叫蛛网膜下腔出血?
    蛛网膜下腔出血是出血性脑血管病的一个类型,分原发性和继发性两种。原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是由于脑表面和脑底的血管破裂出血,血液直接流入蛛网膜下腔所致。继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是因脑实质出血,血液穿破脑组织进入到蛛网膜下腔或脑室引起。
    引起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最常见原因,是先天性颅内动脉瘤和血管畸形。由于血管瘤好发于脑底动脉交叉处,最易直接受到血流冲击,加上血管先天性发育不良,极易破裂出血。其次为高血压、脑动脉硬化、颅内肿瘤、血液病等,一般认为30岁以前发病者,多为血管畸形,40岁以后发病者多为颅内动脉瘤破裂,50岁以上发病者,则往往因高血压脑动脉硬化及脑肿瘤引起。
    蛛网膜下腔出血起病急骤,病前常无先兆,部分病人为活动状态下发病。发病后可出现剧烈头痛,多为撕裂样或剧烈胀痛。头痛部位多位于枕部,也可为全头痛。头痛的程度与出血量有关。因为大量的血液进入蛛网膜下腔,使脑脊液循环发生障碍,颅内压增高,所以,常伴有频繁呕吐。同时,由于血液刺激脑膜可产生颈部肌肉痉挛,使颈部活动受限,严重时出现颈项强直,神经系统检查克氏征阳性,布氏征阳性,这就是医学上所说的脑膜刺激征。
    头痛、呕吐和颈项强直是蛛网膜下腔出血的三大主症。部分病人还可出现烦躁不安、谵妄、幻觉等精神症状,或伴有抽搐及昏迷等。由于血液刺激了神经根,也常引起神经根刺激症状,如腰背疼痛等。个别患者还可出现小便困难及尿潴留。由于蛛网膜下腔出血不影响脑实质,所以,一般不引起肢体瘫痪。但当出血位于额叶、颅底动脉环上时,病人也可出现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及失语等定位体征。给病人作腰穿检查时,脑脊液为均匀血性,压力增高,这对确诊很有意义。
    蛛网膜下腔出血的预后,主要取决于出血量的多少和造成出血的原发病。一般来说,病人经过2~3周的治疗后,头痛停止,脑膜刺激征逐渐减轻或消失,病情便会趋向稳定。但当情绪激动、用力或过早活动时,还可发生再出血。因此,仍需注意预防复发。病人一般要安静休息4~6周,保持大便通畅,避免用力咳嗽和精神刺激等,对可疑由脑动脉瘤和血管畸形引起的患者,可待病情稳定后,作血管造影或数字减影等检查,一旦确诊,能够手术者,可行手术切除术,以防止再复发。
    
    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是怎么回事呢?
    脑血管痉挛是指脑动脉在一段时间内的异常收缩状态、常见于颅内动脉瘤破裂的蛛网膜下腔出血病人。有人统计,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的发生率达16%~66%,其发生时间,一般多发生于蛛网膜下腔出血后2~3天,7~10天达高峰,以后逐渐缓解。少数发生较晚(2周后),或持续时间较长(达数周至1个月)。个别发生于30分钟或1~2天内,即所谓急性脑血管痉挛。
    脑血管痉挛发生后,临床上常出现颅内压增高(头痛、呕吐、眼底水肿出现或加重),意识障碍加重。病人由清醒转为嗜睡或昏迷;或由昏迷(早期脑血管痉挛多在2天内恢复)→清醒→昏迷(再次脑血管痉挛)。这种动态的意识变化是脑血管痉挛的突出特点。同时还常有不同程度的局灶性体征出现或加重,如偏瘫、偏身感觉障碍、失语等。病人持续发热,周围血象白细胞持续增高。而上述症状的加重,又难以再出血(如腰穿未能证实再出血)和颅内血肿等解释,并用血管造影发现血管痉挛,即可确诊为脑血管痉挛。
    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的发生原因,可能是由于血肿或血凝块,对颅底动脉机械性牵拉、压迫,下丘脑释放的神经介质改变了交感神经张力,通过神经反射引起脑血管痉挛。体液中的血管收缩物质增多,如血栓烷素A2,儿茶酚胺,血管紧张素等5羟色胺增高是迟发性脑血管痉挛的主要原因。
    脑血管痉挛是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残和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应积极进行抢救治疗。
  
  
  再看“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原因分析(附30例死亡病例报告)”
  
  蛛网膜下腔出血是临床脑血管疾病中死亡率最高的疾病之一,再出血是其主要原因。
  
  1临床资料
  选择我院1987~2003年住院死亡病例30例,均符合蛛网膜下腔出血诊断标准[1],并经头部CT确诊。30例病例中,男18例,女12例,年龄40~72岁,平均54岁。发病到死亡时间0~6h6例,占20%;7~24h3例,占10%;~3天1例,占3.3%;~7天8例,占26.7%;~15天10例,占33.3%;~30天2例,占6.6%;入院时格拉斯哥昏迷评分3~15分15例,占50%;9~12分8例,占26.7%;3~8分7例,占23.3%;合并脏器功能衰竭,最多者为胃肠功能衰竭60%,肾衰50%,心功衰48%(左心衰60%,右心衰40%),肝衰45%,呼衰30%。脏器衰竭情况见表1;死亡时血压见表2;死前诱因,进食不节10例,随意活动10例,排便时发作6例,躁动不安4例。止血药以抗纤溶剂、止血芳酸为主,用量0.6g/d18例(60%),用量1.2g/d12例(40%),止血剂应用7天10例(33.3%),止血剂应用12天8例(26.7%)。
  
  2讨论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前3周为高危期,而该病2~3周死亡率最高,分别达33%、26.7%,其次为发病后6h内,提示以上各期应高度警惕,积极采取措施控制病情。其中前6h死亡率高,多数因出血量较大,患者很快脑疝形成,致呼吸循环衰竭而死。相比2~3周死亡率高,多数观点认为因再出血所致。我们注意到该组患者入院时格拉斯哥评分较高,只有7例在3~8分之间,提示该病并不对患者脑实质造成直接伤害,评分较低者出血量多,评分高者出血量少,而出血量较多评分低者,大都在发病的前6h内死亡,所以,如何尽快止血,减少出血量将直接关系类患者的预后。另外,多数患者并不同时合并多脏器的功能衰竭,可能与这组患者年龄较轻,平均年龄54岁,基础病较少有关。但脏器功能衰竭越多,死亡率越高,可能与这些因素易引起再出血,血压更难控制,或者更难以耐受止血、脱水剂的使用有关。所有患者死亡前血压均偏高,可能因血压高更易再出血,或者出血后颅压更高,呼吸循环中枢更易受损致死,提示有效控制血压是降低该病死亡率的重要措施。而所有病例都有致死诱因,可能因这些因素都易导致血压波动,以致血压突然升高,而引起再出血有关。另外,止血药的使用及停药问题,本组都在7~12天自动停药,用量亦无特异性,停药并无明确指征,有资料显示原发先天性动脉瘤破裂者止血药用量宜大,疗程至少3周,以患者脑膜刺激征消失为撤药指针,多数专家认为这是比较合理的。而患者死亡多在2~3周,可能因该期大部分患者止血药物已停,原凝血块可以自溶,易再出血,该期患者头痛等症已缓解,血压正常,患者、家属及医护人员易放松警惕,而患者又不愿再卧床休息,而随意活动、进食、排便,以致血压再次突然升高再出血致死。
  
  
  另外,解痉药物的使用、镇静剂的使用、脱水剂的使用、抗感染药物使用都至关重要,因已作为常规治疗,未列入本文讨论之列。
  
  
  综上所述,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率很高,而发病后的2~3周死亡率最高,如能有效控制血压,正确使用止血药,掌握好停药指针,避免一切可引起血压波动的诱因,积极治疗基础病,防治并发症,将降低死亡率,提高治疗成功率。而如何防治1个月后再发出血,多数专家认为应争取做脑血管造影,以发现出血部位,判定出血原因,采取手术治疗以根治是理想选择。
  
  
  
  这是从健康网站上搜到的信息,由以上信息可以看出,这次事件中造成林死者的原因应该是“蛛网膜下腔出血”引起的“急性脑血管痉挛”。但由于与官方说法有所出入,因此我再次搜集资料,发现了网上唯一明确表示“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案例,“拳击头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1例分析”最早出现于2006年,原文如下:
  
  在我们日常的法医检案鉴定工作中并不多见,按其发生原因可外伤性和非外伤性两类。在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案例当中,由于其死亡过程非常迅速,临床表现不典型,故易引起争议和纠纷。笔者在工作当中曾遇到过一起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致死的案例,现报告资料如下。
    1案例资料
    2004年10月5日晚10时许,丽江市良子康体中心员工胡某与同事查某、赵某等在集体宿舍内喝酒,醉酒后查某窜至女员工宿舍闹事。在劝解制止查某闹事的过程中,胡某同查某发生撕拉、打斗。其间胡某用右拳击打查某左太阳穴下部,致使查某后脑撞在宿舍的木门板上,整身子顺着门板滑至地上,倒地之后胡某又朝查某的鼻子打了两拳。几分钟后,查某的鼻腔开始流血,被同事抬至床上。继之颜面出现青紫、烦躁不安、呼吸困难。约10min后呼吸、心跳停止死亡。
  
    法医尸检:死者查某口唇、指甲发绀,瞳孔散大。鼻梁中部偏左侧见一0.7cm×0.2cm的表皮擦伤。左胸部锁骨中段见一6.5cm×1.0cm的皮下瘀血。头皮未见损伤。颅腔解剖:头皮下未见血肿。颅骨外观未见骨折,硬脑膜完整。大脑表面广泛出血,以额部、顶部、颞部及大脑左右半球之间较为明显,为薄层出血,呈片状,弥漫于整个大脑表面,未见血凝块。大脑、脑干实质切面无挫伤、出血。
    2讨论
    蛛网膜下腔出血是指脑蛛网膜与软脑膜间的腔隙,蛛网膜下腔及脑沟中血管破裂出血。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可发生于任何类型的头部外伤,约占外伤性颅内出血的60%。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由于皮质静脉和软脑膜在脑挫伤时破裂,血液流入蛛网膜下腔或者由于额面部外伤使头部突然后仰,致使脑底动脉血管破裂出血所致。
  
    本例中因死者头部突然受到拳击,头部后仰,枕部撞于门板上,在一急剧的加速、减速运动过程中,使脑组织在颅腔内剧烈震荡或旋转运动,使脑组织的有关部分因受到摩擦、牵扯、扭曲、碰撞等而发生损伤,致使脑的血管破裂出血。拳击查某左颞部是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的主要原因。查某死亡迅速主要是由于出血急骤并广泛分布于全脑有关。
  
    另外,出血的快慢跟伤后同事在慌乱中搬动伤者的身体方法不当及查某伤前饮酒有关,本例饮酒可作为辅助死因。据国内外文献报道,饮酒与蛛网膜下腔出血有密切的联系,过度饮酒易发生蛛网膜下腔出血。其发生机制可能跟以下因素有关:(1)过度饮酒后使血液循环加速,血压升高。(2)酒精的作用促使脑血管扩张;(3)酒精中毒者使颈部肌肉松弛,使颈项部肌肉原来对头部的保护支撑作用降低,故头部在受到打击或碰撞后容易发生过度前倾、后仰或旋转运动。总之,由于人脑结构的复杂性,颅脑损伤并不是由单一的损伤机制造成的,而常常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鉴定中值得注意的是饮酒与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关系以及在死因分析中的参与度。
  
  这篇“拳击头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1例分析”也许能说明警察动手还击的情况,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官方说法具有科学依据和可信性。
  
  但是考虑到当时情况,详情见各视频网上事件视频,最为警察的一方是有权利甚至是有义务出手制服死者林,因此,我的看法是,死者因为自身愿意死亡,警察最多也只是诱因(类似案例可参考武汉“罐子”事件)。
  
  欢迎讨论,如果大家觉得有讨论的必要,谢谢。
  
  题外话:虽说死者已矣,但是因其生前所作所为,加上与体育生不符的身体素质,我只想说这次他的死亡死这本身要付80%的责任,警察一方最多赔钱,不会有刑事责任。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54:22   原以为主贴无法发送成功,于是在『天涯时空』[转载专区]转载:林松岭案尸检结果今公布(转载)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idwriter=15062904&key=444561542&idArticle=108878&strItem=news&flag=1#Bottom中以回复的方式发送了一遍,被人骂得很惨,呵呵。自己也有失误。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0:00:06 
    更正错别字:
    但是考虑到当时情况,详情见各视频网上事件视频,最为警察的一方是有权利甚至是有义务出手制服死者林,因此,我的看法是,死者因为自身原因死亡,警察最多也只是诱因(类似案例可参考武汉“罐子”事件)。
      
      欢迎讨论,如果大家觉得有讨论的必要,谢谢。
      
      题外话:虽说死者已矣,但是因其生前所作所为,加上与体育生不符的身体素质,我只想说这次他的死亡死这本身要付80%的责任,警察一方最多赔钱,不会有刑事责任。
  
  再转转他人的评论吧,锻炼一下自己抗击打的能力,天涯真的是一个好地方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56:28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0:14:35 
    作者:棋子chessman 回复日期:2008-11-7 0:05:10 
      作者:甚爱毕大费 
      
      你不是傻B就是有目的,官方都说了是钝击致出血的。还发了又发,没人理你你不爽是罢,一定要我来骂。
      
      死亡真相都出来了,还要编
    ============================================================
    我不想和你对骂,那样很没有素质。
    我只是将网上的关于这方面的资料进行一下汇总而已,你不喜欢看或者认为我是有目的,可以无视。但是记住,随意的谩骂只能显出你自身的粗俗和浅薄。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58:18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0:32:34 
    作者:棋子chessman 回复日期:2008-11-7 0:25:42 
      作者:甚爱毕大费
      
      你这个高素质的人来看看是怎么回事,你该不该被骂
  ------------------------------------------
    
    http://heilongjiang.northeast.cn/system/2008/11/06/051585541_05.shtml
    
     记者:请问蛛网膜下腔出血是什么意思?形成原因是什么?
    
      司法部司法鉴定研究所主任法医师陈忆九:蛛网膜是脑组织结构的构成部分,蛛网膜下腔是脑表面与蛛网膜之间的间隙。蛛网膜出血就是血液流入到蛛网膜下腔。形成原因排除了病理性所致。
    
      记者:尸体解剖后,网上说有人看到死者咬断了舌头,请问是否属实?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在尸体解剖过程中我们专家都非常注意,死者的舌头没有损坏,死者的口腔、口腔粘膜、牙齿都是完整的。
    
      记者:请问死者林松岭有其他重大疾病吗?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一处副处长、副主任法医师王坚:经过病理学检验,死者林松岭患有陈旧性肺结核,和死因无关。
    
      记者:网上说死者有吸毒史,又好喝酒,请问对毒品、酒精是否进行了检验,有无中毒、吸毒?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法医室主任、主任法医师汪宏:司法鉴定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结果,1、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13mg/ml;2、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饱和度为7.9%;3、所送血液、尿液和胃内容物中均未检出氰化物成分;4、所送血液、尿液和胃内容物、胃壁组织、肝组织、肾组织和胆汁中均未检出常见药物、杀虫剂及毒鼠强成分;5、所送血液、尿液和头发中均未检出单乙酰吗啡、吗啡、杜冷丁、氯胺酮、甲基苯丙胺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成分;6、所送尿液中未检出四氢大麻酸(大麻代谢产物)成分。结果是未检出常见毒物、毒品。
  
    ============================================================
    请问,你发的这些和我发的内容,以及你认为可以骂人有什么关系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2:14:29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0:43:00 
    作者:棋子chessman 回复日期:2008-11-7 0:34:26 
      林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13mg/ml,也就是13mg/100ml
      
      以下是GOOGLE到的:
      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相当于饮用3两低度白酒
      
      这可看出林也当时没喝醉
    
    ============================================================
    哦,当时他没有喝醉,那是不是想说“饮酒与蛛网膜下腔出血有密切的联系,过度饮酒易发生蛛网膜下腔出血。其发生机制可能跟以下因素有关:(1)过度饮酒后使血液循环加速,血压升高。(2)酒精的作用促使脑血管扩张;(3)酒精中毒者使颈部肌肉松弛,使颈项部肌肉原来对头部的保护支撑作用降低,故头部在受到打击或碰撞后容易发生过度前倾、后仰或旋转运动。总之,由于人脑结构的复杂性,颅脑损伤并不是由单一的损伤机制造成的,而常常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鉴定中值得注意的是饮酒与蛛网膜下腔出血的关系以及在死因分析中的参与度。”这段话我引用错了?
    如果没有酒精影响,对于只靠外力因素造成死者林的死亡(即官方说法)这与医疗常识有所偏差的事实,你有什么高见吗?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2:15:46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02:49 
    作者:棋子chessman 回复日期:2008-11-7 0:56:37 
      作者:甚爱毕大费
      
      你脑子没坏罢,专家都说了是外力导致的出血,你还要分析是怎么引起出血的,有病罢你
    ============================================================
    你从哪句话中看出我是来这里讨论怎么出血的?我只是就事论事,说一下什么叫做“蛛网膜下腔出血”以及此种症状能造成的影响。你醒醒,再看看我所发的每一个字。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2:17:14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43:13 
    作者:likuaixun999 回复日期:2008-11-7 1:29:43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6 23:54:32 
          沸沸扬扬的哈尔滨事件现在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官方说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探索精神,我上网查看了一下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的可行性,讨论可以,请勿出口成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真TMD残废,不懂装懂?典型J托,这么耐心呢转转?!
        
        在没有任何脑血管疾病的基础上。在外力作用下,脑外伤――蛛网膜下腔-----死亡是常见病理过程。
        
        敲你呢脑袋,让你蛛网膜下腔-----死翘翘。说你是自身愿意死亡,敲你呢脑袋最多也只是诱因,你爹给能够接受?
        
        TMD当托也要拿点良心嘛。
        
        老子在南方,和所谓呢林衙内等不有任何关系,凭的是良心说话。作为学医呢,实在看不下,你这些脑残分子一天天上串下跳。
    ============================================================
    呵呵,换人了。
    如果这位同学细心地看完我所转的所有的文字,在第三段中提到了因外力造成“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猝死的实例。你说你是学医的,那当然能够完全清楚“在外力作用下,脑外伤――蛛网膜下腔-----死亡是常见病理过程。”,但可惜我不是学医的,所以才会考虑广大不明白病理的同学们的疑惑,作出解释。而关于“愿意”这个词组我已经做出了解释,纯属笔误,我想写的是“原因”。
    想问你一下,为什么警察不敲你的脑袋,不敲别人的脑袋,偏偏敲死者林的脑袋呢?
    咱们天涯上有句话说的好,只有自己是托的人才会认为别的所有人都是托,只有自己是脑残的人,才会认为别的所有人都是脑残。
    你在南方,我在国外,大家都和该事件没什么关系,我只是借这个机会多学学医学的知识,你应该多学学做人的知识。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2:23:33   作者:棋子chessman 回复日期:2008-11-7 2:01:41 
    作者:甚爱毕大费
    
    这是个傻B,大家不要理他,还以为自个很聪明,以为玩玩文字游戏就可以玩晕你,你不理他这一套就完了。
    
    难不成他一个人玩文字游戏可以把专家解剖的结果给反了不成
  ============================================================
  又换回来了。。。
  我不想骂你只是因为我不想脏了自己的口,如果你再没事找事骂人的的话,骂人的脏话我也不想再留着什么。
  我只是很简单的把健康网上的资料转发过来,和这个帖子的楼主没什么区别,了解的东西越多,大家的疑问就会越少。仅此而已。
  而且你如果有一点点脑子就能看出,我的这些资料其实是为了证明专家解剖结果的合理性。真的不知道你从你下面哪个洞里看出来我是要“反了”的意思。
  还是那句话,讨论可以,不要出口成脏。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2:27:06   其实原本只是想解解自己的疑惑,同时让更多的大家了解一下病理方面的知识,也许是在海外工作无聊,再加上某些素质低下的人出口成脏,我才会孜孜不倦的回复这没什么技术含量的内容。呵呵,还是那句话,人人心里有杆秤,我不打算说服别人接受我的观点,但也不希望因为其他的因素让某些人的言论影响大家的判断,仅此而已。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7 14:12:12   作者:likuaixun999 回复日期:2008-11-7 11:57:52 
        作者:甚爱毕大费 回复日期:2008-11-6 23:54:32 
                沸沸扬扬的哈尔滨事件现在总算有了一个明确的官方说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探索精神,我上网查看了一下蛛网膜下腔出血死亡的可行性,讨论可以,请勿出口成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真TMD残废,不懂装懂?典型J托,这么耐心呢转转?!
              
              在没有任何脑血管疾病的基础上。在外力作用下,脑外伤――蛛网膜下腔-----死亡是常见病理过程。
              
              敲你呢脑袋,让你蛛网膜下腔-----死翘翘。说你是自身愿意死亡,敲你呢脑袋最多也只是诱因,你爹给能够接受?
              
              TMD当托也要拿点良心嘛。
              
              老子在南方,和所谓呢林衙内等不有任何关系,凭的是良心说话。作为学医呢,实在看不下,你这些脑残分子一天天上串下跳。
          ===========================================================
    
    
    
        ――――――――――――――――――――――――――――――--------------------------------------------------------
        林之死,不管死者是不是所谓的衙内,还是其他。但没有人有权利直接将他致死。何况还是执法者?执法者将其打死。尸检都出来了,你还在恶心不死?还想说点什么医学常识来“温柔”呢诱导群众?居心何在?摸摸你呢心脏,你对得起它的跳动嘛?
        
        貌似你很沉稳和博学?
        
        呵呵做人?一个不有正常良知,不有公众良知呢人,还谈做人?
        
        你丫在国外?怕是在火星哟?
    
    
    本来关俺鸟事,但实在看不下去了。
    
    托当成你这份样子,赶快该行吧。不要从事这种卖良心呢职业,虽然很适合你!
  ============================================================
  怎么说呢,自己说过你是学医的,学医的就是这种素质吗?知道什么叫做严谨的求学态度和科学的实验精神吗?
  一般情况下,谁都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存权。我问问,作为学医的你,认为用板砖拍头的死亡几率打还是用手打头的死亡几率大?
  你说我用医学常识是“误导大家”,那请你用医学常识说服大家,包括我,好吗?你就告诉我,在这次尸检中如何判断“外力致死”中的“外力”是“死者林自己逃跑途中撞墙”还是“警察齐等拳打脚踢”,并且只说不行,请提供理论根据或实际证据。
  关于我工作地点的问题,我没有什么办法证明,因为你不可能出国,而我,下个月才回国。

作者:冬蛇 回复日期:2008-11-8 15:07:27   蛛网膜下腔出血,这太专业的术语,肯定99%以上的网民弄不清什么意思,怎么回事,其实通俗的名词,就是脑溢血罢了。
  脑溢血是一个大类,蛛网膜下腔出血,只是其中一种,具体部位而已。如果直接说脑溢血,大家全都明白了。
  尸检结果,林松龄头面部受过打击,林松龄的死因是蛛网膜下腔出血。根据这两点,顺理成章其实是想当然地得出结论:林松龄是头面部受钝性打击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而死,这种想当然的建立因果联系是逻辑错误,也不符合医学科学。
  头面部受打击,根本不会导致脑溢血,否则起码拳击运动是搞不下去了,拳击场岂不成了屠场刑场?有哪位足球运动员因顶球而脑溢血?谁见过气功师头撞石碑而脑溢血?
  脑溢血不可能由外部产生,只能是自身原因。造成脑溢血的原因,一是高血压,二是脑血管在生理上有缺陷,三是情绪激动,暴怒大悲等等,三是用力过猛,四是头向下的姿势导致颅压升高,有的老年人弯腰捡东西而猝死。五是突然起身等等,不少中年以上的人听到门铃、电话铃声起床过猛接听电话、开门而猝死。不论哪种原因,绝不可能因面部受打击而脑溢血,不论是别人拳击还是自己头撞地,脑震荡倒有可能。
  因此,二者根本不成因果关系,林松龄在斗殴中,处在暴怒的情绪之下,这是视频明明白白表现了的,本来他不是主角,杨姓胖子是打架的主角,但林松龄疯狂卷入以后,喧宾夺主成了主角,不依不饶冲杀在前,谁也拉不住,他这种极其疯狂的情绪正是病因之一。如果时光能倒流,人们将会看到,不是他被打以后应声倒地死去,而是他拼尽全力挥手打向别人的时候突然倒地而死。暴狂的情绪、用力过猛,才是符合医学科学的真正的死因。
  如果以法医的意见起诉,那么将面临全世界脑科医生的否定,任何一个脑科专家都会为法庭作证这不可能。如果以法医的意见做出法庭裁决,那就是闹了一个大笑话,成为我国法律界的一个笑柄,在全世界医学界面前丢人,也经不起时光的检验。
  法医专家不是脑科专家,在病因方面没有权威性,他们犯逻辑错误和医学科学错误并不奇怪,要尊重科学,还得听听医生们的意见。
  

作者:杨过改之 回复日期:2008-11-8 15:18:12   撞墙头上会有砖屑之类的。多看CSI吧~

作者:中国经济崩溃 回复日期:2008-11-8 17:03:22   貌似专业性太强,路过支持一下,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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