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1-27 14:11:39
腹泻主要是由于病毒、细菌、食物毒素、肠过敏、全身性疾病或化学性毒物等原因,造成的胃肠分泌、消化、吸收和运动等功能紊乱的结果。据统计,我国每年有数亿人次受到急性腹泻的侵袭。 腹泻的用药原则有哪些? 腹泻,是人体自我保护的一种表现。借此可排泄掉一部分毒素,对人体有益,如果盲目止泻,对病情反而不利。原则上讲,止泻药只适用于非感染性腹泻,而感染性腹泻一般不用,尤其是在急性期、炎症及中毒症状较明显(如高烧)、脓血便较多时,应视为止泻剂的绝对禁忌。 急性发作期呕吐、腹泻、脱水情况较严重,应立即静脉补液或口服糖盐粉,并注意酸碱平衡。到了恢复期,病情明显好转,大便不带脓血仅是水分较多时,可短时服用止泻剂。注意,止泻药中的地芬诺酯(苯乙哌啶)用于治疗腹泻时用量不宜过大,疗程不宜过长。一般每天2.5~5毫克,一日2~4 次,腹泻控制时,应即减量并停药。 要注意病因不同,用药有别。由肠蠕动加快所致的腹泻,比如甲亢、糖尿病和胃肠功能紊乱等,应首选肠蠕动抑制剂,以延长肠内容物滞留时间,利于水分吸收而止泻。由肠黏膜分泌增加引起的腹泻,比如霍乱、细菌性食物中毒等,可以选择收敛剂和吸附剂,通过抑制肠黏膜分泌及吸附有害毒素起到止泻作用。肠黏膜炎症和溃疡导致渗出增加引起的腹泻,可以选择黏膜保护剂,以保护黏膜,清除细菌、病毒和毒素。因肠道内菌群失调引起的婴幼儿腹泻和抗生素相关性腹泻,应该首选微生态制剂。有些腹泻并非单一因素所致,则宜酌情联合用药。 下一页:止泻药分几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