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1-01-27 14:38:33
任何急救,首重生命徵象的维持,遵守ABC三个原则: 需要特别急救措施的损伤: ◆胸部创伤: 若造成胸腔与外界相通,可造成致命的张力性气胸而暴毙,伤者的存活机会可能要视紧密封闭伤口的速度而定。令伤者尽量呼气,呼完后尽可能屏住气息,此时施救者尽快为患者封闭伤口(气密)。 ◆腹部创伤: 包扎伤口,治疗休克。当腹内肠子或其他内脏由伤口突出腹部时,切勿试行将他们推回去。必要时可搬动突出的肠子,以便盖住伤口。从急救包取出消毒敷料盖上,并用生理时盐水将敷料浇湿,然後用绷带绕住腹部固定。严禁伤者饮食任何食物或液体。最好使用侧卧,以免吸入呕吐物窒息。 ◆腹部刺伤: 刺入物不可立即拔出,用敷料压迫伤口两侧,用胶布固定或用绷带做压迫包扎後,以曲膝且侧卧之姿势立即后送。 ◆头部创伤: 注意有无伴随颈椎受伤,如有怀疑应将颈部固定。切记不可给予吗啡治疗。 如有下列情形,应检查有无头部外伤: ◎现在或最近曾有不省人事 ◎耳、鼻部有血液流出 ◎脉搏很慢 ◎头痛 ◎呕吐 ◎曾有痉挛 ◎呼吸很慢http://jibing.jiankang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