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2-11-23 10:44:56
我国妇女妊娠合并结核病常见,结核病可以累及全身各个脏器。妊娠合并结核病时抗结核病药物治疗有其特殊性,现对其药物治疗的原则和方法介绍如下。
1.原则
妊娠期活动性结核病的治疗仍以化疗为主,化疗中应特别注意合理选择抗结核药物,以保证胎儿安全,避免对胎儿的生理功能和发育造成损害或影响。目前认为妊娠合并结核病与一般结核病治疗原则是相似的,即必须遵循早期、联合、规则、适量和全程的原则。
2.药物治疗
2.1 治疗活动性结核病的主要药物及其选择
异烟肼 虽然异烟肼( INH) 可以通过胎盘屏障,但未发现有明显致畸作用。美国公共卫生健康机构70 年代研究显示,14 例孕妇分别给予INH 和利福平(RFP) 治疗5~7 个月,INH 和乙胺丁醇( EMB) 治疗8~18 个月,结果11 例正常分娩,11 个婴儿均成活(除了3例孕妇选择药物流产试验) ,未发现任何并发症和胎儿畸形。Snider 等分析妊娠合并结核病妇女共1302 例接受INH 治疗,仅有1 例胎儿异常。表明INH 用于妊娠期活动性结核病是安全的。但需要强调,应用INH 时用维生素B6 ,以免婴儿产生反应迟钝和脑病。
利福平 由于利福平能抑制DNA 依赖的RNA多聚酶,尤其既往动物实验证实妊娠3 个月内应用RFP有致畸作用。因而人们担忧它会干扰或影响胎儿的发育和成长,产生畸形,尤其在妊娠头3 个月内应用。畸变包括肢体残疾、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和出血等。但近年来,Snider 分析文献报道442 例妇女共计446 次妊娠期间接受RFP 抗结核治疗,先天性胎儿畸形发生率在正常人群胎儿畸变范围之内。我国防痨协会规定利福平类抗结核药物在妊娠3 个月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