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09-21 16:37:10
据药物对胎儿损害之程度,分为禁用、慎用两类:
禁用的药物有:巴豆、牵牛子、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虻虫等。
慎用的药物有:通经祛瘀、行气破滞以及大辛大热的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芒硝、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
(责任编辑: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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