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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日常生活中的甲醛危害

更新时间:2010-09-22 12:58:02

甲醛是一种无色带辛辣味的刺激性气体,特性是沸点低、易挥发, 其水溶液称为福尔马林,可使蛋白质变性,医学中常用作防腐剂。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甲醛是健康的一大杀手,是被世界卫生组织确认为对人体有毒害、致癌、致畸形的化学物质,是公认的变态反应源,在我国有毒化学品控制名单上高居第二位。

  甲醛对人们的危害主要表现

  刺激作用:甲醛对皮肤和黏膜有很强的刺激作用,可使人眼部干涩、流泪、视力模糊、鼻黏膜水肿、咽喉不适、皮肤瘙痒。

  毒性作用:可引起头晕、失眠、疲倦、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等神经系统损害,腹痛、恶心、呕吐、全身无力等消化系统损害,咳嗽、胸闷、气喘等呼吸系统损害。还可导致免疫力下降、月经紊乱、不孕症、新生儿畸形等,儿童和孕妇对其尤为敏感。

  致癌作用:动物实验证明甲醛既是致癌剂又是促癌剂,有可能导致鼻咽癌、肺癌、皮肤癌、白血病、结肠癌等。   生活中可能接触甲醛的机会很多,因而大家要提高警惕避免危害。例如:

  衣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甲醛含量外衣不得超过300毫克/千克,内衣不得超过75毫克/千克,童装不得超过20毫克/千克。有的不法厂家为了使服装达到防皱、防缩、阻燃、不褪色、手感好的效果,常在面料中添加甲醛;在加工墙布、地毯、服装、被褥等纺织品时,也常使用含有甲醛的胶黏剂。因此,应尽量避免购买进行过抗皱处理、免烫、漂白、图案上的印花很硬的服装,购买时闻闻服装上是否有刺激性气味,为安全起见,最好买回衣物后,先用清水充分浸泡漂洗。

  食品: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明令禁止使用甲醛。但由于甲醛的水溶液有极强的防腐能力、能延长食品的保质期,一些缺乏冷冻保存条件的商贩,为使食品不腐败变质并增加重量,竟使用甲醛浸泡毛肚、百叶、鱿鱼、蹄筋、海参、鱿鱼、海蜇和虾仁等水发食品。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前,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厂家、合格证、卫生检验证等标识,特别对外观鲜亮、厚重、坚挺的水发食品要坚决回避。

  居室: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国家环保总局、卫生部制定的我国《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居室内的甲醛浓度标准不得超过0.10毫克/米3。由于甲醛具有较强的黏合性和防虫功能,劣质装修和家具中大量使用的各类人造板大多使用甲醛系列胶黏剂,内墙涂料、油漆、填充剂和房屋保温层中也常含有甲醛,其释放期可达3~10年之久。据相关资料统计: 90%以上的幼儿白血病患者是住进新装修房一年内患病的,其中,甲醛被确认为头号有害物质。因此,居室装修选材时,应查看甲醛含量,选择无毒、无害、无污染的装饰材料,选择有资质、正规的装饰公司,切不可贪图便宜、上当受骗。

  房屋装修后,应请有关检测部门检查室内甲醛含量是否合格,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降低污染。例如:打开门窗用电风扇、排气扇加速室内外空气流通;适量摆放一些能吸收甲醛的花卉,如吊兰、铁树、天门冬、芦荟、仙人球等;在家具柜子、抽屉里面摆放吸附净化材料(注意每10~15天取出,在烈日下曝晒,以恢复活性反复使用);冬季可使用空气净化器、臭氧消毒器等装置清洁室内空气。

  (实习编辑:吴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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