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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天梅毒婴儿非“治”不可

更新时间:2012-11-23 14:26:46

  日前,身患梅毒的年轻妈妈陈素兰(化名)在福州顺利产下男婴。然而,梅毒血清试验证实婴儿患上了“先天性梅毒”,这让备受梅毒折磨的陈素兰,不禁泪流满面。庆幸的是,患儿进行青霉素治疗以及营养支持后,病情已趋向稳定。

  “孕妇产前检查不容忽视,患有梅毒最好不要怀孕!”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皮肤性病科刘向农副主任医师介绍说,先天性梅毒,是患了梅毒的孕妇,通过胎盘将梅毒传染给胎儿,主要发生在怀孕几个月后。因此,孕妇产前必须进行常规梅毒检查,发现感染梅毒后,除积极治疗,必要时可考虑终止妊娠,以降低先天梅毒的发生率。

  患梅毒的孕妇不一定都会将梅毒传播给胎儿,胎儿感染与母亲梅毒的病程和治疗有关。但专家强调说,被查出患有早期梅毒的孕妇,如果不终止妊娠,必须进行治疗,并在其分娩前每月检查一次梅毒血清反应,如3个月内血清滴度不下降2个稀释度,或上升2个稀释度,应予复治。分娩后,孕妇仍需按一般梅毒患者进行诊疗。

  临床数据显示,梅毒妈妈在孕期经过适当治疗,新生儿患病率明显下降,仅约2.2%,而未治者达38%。特别是,孕期梅毒经采用青霉素正规治疗后,治愈率高达95%以上,能有效地防止母婴垂直感染。孕妇若于孕16周接受治疗其效果好,可以预防、避免胎儿梅毒的后遗症;若在孕l8周后开始治疗,胎儿梅毒可以治愈,但不一定能防止先天梅毒的晚期特征。

  在新生儿期,一部分先天性梅毒儿可一直无症状,但如果不治疗,以后一定会有临床症状。因此,即使是治疗过的梅毒孕妇,也应对其婴儿进行梅毒血清学试验及滴度复查。如果婴儿呈阳性,每月对其进行一次血清反应检查,连续检查16次以上,直至其血清反应转阴且未出现先天梅毒的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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