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0-09-21 10:05:14
多发性骨髓瘤是常见的血液系统肿瘤,临床上多以骨破坏、骨痛为首发表现,常出现骨病变,甚至成为主要临床问题。化疗是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主要手段,但是在临床上由于骨髓瘤多发于脊柱、骨盆及股骨等,易造成压缩性病理骨折及截瘫等,在这种情况下应进行手术治疗。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进展性的疾病,应用化疗治疗取得缓解后,大多数病人都会复发。
且一部分病人对原先的化疗药物产生了耐药,加大剂量并不能使患者再次获得缓解,反而容易对骨髓产生抑制,并发感染,或出现肝功能损害。
疾病终末期的病人,贫血进行性加重,出血,肿瘤细胞增长加快,多部位的溶骨性改变,出现肾功能衰竭,此时患者对化疗反映很差,生存期只有几个月。
一般认为有以下情况时应进行手术治疗:
1、脊柱病理骨折,继发不稳定。
2、椎管内肿物。
3、椎体或附件肿块压迫脊髓。
4、肿块巨大,为了减轻肿瘤负荷,使化疗更有效。
手术的目的不是根除肿瘤,而是稳定脊柱,解除脊髓压迫,脊髓功能恢复,使病人双下肢感觉、运动功能恢复、二便功能恢复,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另外,还可以使脊柱能够承重,可以恢复行走、负重等功能,避免骨折出现。
我们的经验表明,化疗配合手术治疗的确可以提高病人生活质量,增强战胜疾病的信心,让病人有尊严地生活。
(实习编辑:古茜文)